我的標題可能是一竹篙打一船人,但昨天閱報關於運輸和房屋局副局長邱誠武對於劏房的言論,不期然想起這兩個字。至於他應該是涼薄局長還是低B局長(或其他形容詞我沒想到的),就由大家慢慢玩味一下。
可能邱生事前請益過茂波兄這位專家,得知劏房是一行大事業,甚有經濟效益,不容取締。無異從經濟角度去衡量,任何產品只要有需求,在合乎所有的制約條件後推出市場都理應有存在空間(不一定是價值)。正如邱生所說安全合規的劏房有需求,自然就有存在空間,只要安全不出意外即可。但當前的政治生態,根本不容一位局長這般「坦白」「天真」的在議會內大事宣揚。因此說先攪好安全,對!但說不必取締,全錯!
再者,邱生表示政府未有掌握全港劏房的數據,是因為業主有權不讓屋宇署人員巡查,那麼執法機關又憑甚麼確保劏房的結構安全?交差式應對一下就算?沒取締沒堵塞法例這個計時炸彈隨時被引爆,到時大家都是罪人。說起交差,現在又連環爆出統計處的訪問員為跑數做假及為省時間刻意不到劏房做家訪。我們有一個這般隨便的政府,何能依賴他們為我們創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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